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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党〔2021〕135 号)要求,现就我校加强暑期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2.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和储存等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汛期而发生意外。

3.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要严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4.各单位要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在我省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要于每日 8 时、14 时、18 时上报实验室安全工作动态。

5.实验室安全信息统一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徐 涛,联系方式:0371-23886211,13592120725

附件:  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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