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开始举行。当天,教务处、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深入考场巡视,检查考试实施和考风考纪情况。
本次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4日至1月15日,其中,1月4日至1月7日为全校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1月8日至13日为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1月14日至1月15日为辅修双学位课程考试时间。据统计,本次期末考试共计安排考试3072场次,涉及监考教师6940人次、学生161356人次。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于2020年12月9日发出《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提前认真部署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在12月30日的期末教学工作会议上,对期末考试工作再次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期末考试工作是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次期末考试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学业评价方式改革,推进过程性评价,积极构建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在上学期工作基础上,本学期继续鼓励并提倡教师探索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开展非标准答案试题及学生优秀答案案例征集工作。支持部分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通过实践考核方式开展学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