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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媒体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全校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校内新媒体管理的暂行办法【校党宣字(2016)6号】http://news.henu.edu.cn/info/1009/37040.htm,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新媒体进行年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以校内各单位、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师生社团等名义开设运行的微博、微信、QQ公众号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二、年审时限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规定时限内新媒体平台的推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河南大学新媒体年审表》。

各单位报送《年审表》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抽查。对于年审内存在问题的新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以书面方式反馈给所属(挂靠)单位。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不得继续运行。

四、具体要求

1、新形势下,新媒体是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承载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职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年审工作。

2、《河南大学新媒体年审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月12日16: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515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表”方式命名,发送至hdxmns@126.com。

附件: 河南大学新媒体年审表.doc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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