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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万合利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82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候选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此资助计划为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19名(其中包含民生学院独立名额4名),各单位限推荐1人。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4、须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副教授以上(含)职称(根据上级要求,不包括校聘副教授);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5、业务水平较高。

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整理要求》(附件3),准备《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电子版)1份(单独装订),及附件材料1份。

2、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写出书面推荐报告(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与申报材料一起于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5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凡 胡 斌

联系电话:22199595(外线) 3910(内线)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3、《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推荐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的通知附件.zip

人 事 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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