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普通本科学生2019-2020学年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所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包括2020级新生)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8日—9月13日
三、基本内容
(一)学生进行个人总结。
学生要本着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自我总结。学生要在思想、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日常节俭行为、环保行为习惯养成情况等方面总结自己在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做好学生的诚信记录。
诚信记录应如实反映学生在学业等方面的诚信情况,若在考试考核、经济往来、日常生活中,有考试作弊、论文造假、贷款违约、简历虚假等现象,需记录在案。
(三)学院和班委会给出鉴定意见。学院和班委会要根据学生当学年的在校表现(含在“节粮、节水、节电”、环境保护等活动中的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评价或意见。评语切勿模糊简单,要恰当准确地指出学生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并指出今后奋斗的目标。
四、基本要求
(一)学年鉴定是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学生本人对全学年的全面总结,也是学院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鉴定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届时学生处会组织人员到学院进行督察。
(二)各学院要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委和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学年鉴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学年鉴定工作,要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学年鉴定工作的意义与作用,确保学年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年鉴定表》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活动的重要记录,也是学生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毕业鉴定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材料,毕业时将装入学生档案,学生要认真填写,《学年鉴定表》由学生处统一印制发放。
学生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