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20年高考将于7月7日至8日举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高考正常秩序,严肃校风校纪,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将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预防
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各学院要提前向学生强调学校高考期间的相关政策,要求学生高考期间服从学校管理、不得参与高考。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切实发挥网格化教师、辅导员监督管理作用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管理,强化制度落实
高考期间,各学院应严格学生管理,加强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的信息沟通,确保高考期间能够逐一与学生联系,如信息核实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学校。各学院要严格信息上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在7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学生联系情况在副书记工作群内报告。各学院网格化教师、辅导员要在高考期间每门考试开考15分钟内与学生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确保学生没有参加高考。
三、夯实责任,严肃法规法纪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由于管理不严造成高考期间替考舞弊的,除追究替考者责任外,还将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学校师生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他人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校长办公室 学生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