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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及开展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近日,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 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要求调整完善原2020和2021年支出规划,新增编制2022年支出规划,并针对2019年度项目建设情况,要求立项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等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平台类项目申报应体现支持重点、突出内涵建设的要求,公共服务体系类应体现学校层面共享共用的原则。专项资金安排要注重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向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求,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要优先用于推动改革,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加快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申请单位可结合现阶段重点工作需要,任选一个建设方向,按轻重缓急原则填报一项,所选项目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基础建设条件。

学校将依据上级下达的预算控制额度和项目编制质量,择优列入2022年规划,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讨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客观实际,认真编制项目申请书及绩效目标申报表等材料。同时,2019年度立项的单位应及时开展绩效自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请申报单位于12月9日下午5:30之前将纸质、电子申报材料和19年项目自评报告报送至行政服务大厅318室,纸质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高磊 邵洁

联系电话:22863446

附件.zip

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2.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财务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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