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按照《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填报《河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1、请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主管领导(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同时指定一名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账、卡、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2、请将已经明确的资产主管领导、资产管理员等有关信息填入《河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并于4月29日前,将纸质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新办公楼112房),电子表通过“个人邮件”发送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邮箱(hndxgzb@henu.edu.cn)进行备案。
3、信息填报以后,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责任落实及需要资产主管领导或资产管理员审核签字的相关工作,均以此次上报的名单为准。今后如出现资产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变动的情况,各单位须及时重新报送《河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
附件:《河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
附 件 : 《河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