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7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春霞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参加2011-2012年度居民医保的毕业生,请于5月30至31日持本年度(2011年9月1日-2012年5月31日)校医院门诊医药费票据和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办理报销手续,其他年级学生门诊报销待本年度结束后集中在9月下旬办理。 请互相转告。 地点:明伦校区校医院医保科(住院部一楼) 金明校区医疗保健中心二楼
校医院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