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创新平台和评估导向作用,省科技厅决定开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我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评估材料
(一)8月3日至8月16日:参加评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见附件)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认真编制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8月17日至8月20日:实验室与设备处对评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验室对评估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上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
8月21日至8月24日:实验室将评估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各一式六份及电子版)交实验室与设备处,学校统一将评估材料上报省科技厅。
三、实验室评估
8月25日至9月18日:省科技厅对实验室进行评估。评估分为综合评估、现场评估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综合评估,采取会议集中评审。第二阶段:现场评估,对综合评估成绩排名靠前的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
四、评估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对评估结果进行审定,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省科技厅今后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经费支持和奖惩以及今后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依据。今后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实验室分别给予支持;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实验室,省科技厅将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实验室资格。申请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实验室, 直接视为“不合格”实验室。
五、有关要求
请各实验室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实验室在参评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按要求提供与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与信息,按时上报评估材料。注意本次评估周期及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联 系 人:侯亚彬 联系电话:2786,23886215
附件: 关于开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的通知(http://www.hnkjt.gov.cn/)
实验室与设备处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