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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购旧房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将于2022年7月15日开展选购学校旧房工作,现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向本单位相关教职工传达。

一、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开展选购旧房工作。

二、挑选地点

本次选购旧房工作地点是明伦校区新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

三、教职工需携带证件证明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工作证或校园卡。

3、如选房教职工本人无法到现场选购,可委托他人到场选购,受托人除需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因持有疫情防控临时出入证的教职工方可进入校园,建议委托持有出入证的教职工到场选购房源。教职工的防疫工作按照学校新冠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四、选购流程

明伦校区新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挑房现场将设置候选区、挑选区、交款区和登记区四个区域。选购流程如下。

1、根据排队名单,工作人员点名教职工,被点名教职工依次进入候选区。

2、进入候选区的教职工持身份证领取印有个人姓名的制式贴纸。

3、教职工进入挑选区挑选房源,将制式贴纸粘贴在展板拟选房源空白处并签名,在展板房源空白处只有签名无制式贴纸挑选无效;教职工在挑选区领取挑房证明空白表,将个人信息填入挑房证明空白表。

4、教职工持填写好的挑房证明到交款区刷卡交款(请携带银行卡刷卡交款,银行暂不受理现金付款和微信支付宝付款)。未在现场交齐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挑选无效。放弃的房源供参加积分排队未选到房的教职工依次选购。

5、教职工持填写好的挑房证明和交款收据到登记区登记,工作人员在挑房证明上加盖审核印章,选定挑选房源。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再在现场组织发放钥匙。请教职工自7月15日15:00起3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加盖审核印章的挑房证明和交款收据到总务处(明伦校区西一斋105室)办理领取钥匙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流程和需要,校纪委做好监督执纪等工作;校工会做好选房现场民主监督工作;财务处做好协调银行、现场收取房款和出具收据工作;总务处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做好积分排队公示工作和现场选房组织工作。

全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通知、组织本单位相关教职工按时到场选购旧房工作等。在挑选现场,如有迟到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将在全校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微信群中通知到迟到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届时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注意查看群信息。

(二)教职工选房要求

1、如积分有误,请积分纠错的教职工到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纠错证明,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明伦校区西一斋105室纠错。本次积分纠错后将适时公布积分排队最终榜,请教职工注意查看。

2、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每户只能一位人员进入明伦校区新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选房,且需全程佩戴口罩。

3、如委托他人选房,在选房展板和挑房证明中签字时,受托人除需填写选房教职工姓名外,还需填写受托人姓名。在挑房证明中的签名应写清选房教职工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受托人姓名等信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4、因迟到等原因错过应当顺序选房的教职工,到现场后经报告申请同意,当场进入候选区以候选区第一名进入挑选区选房。

5、选房教职工和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选房工作的严肃性,不得做出违反选购方案、本通知规定和要求等的违规违纪行为。

6、教职工到现场后应自觉遵守、维护现场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大声喧哗等。

7、请选房教职工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关于选购学校旧房的预通知》等,备齐银行卡和相关证件证明,熟悉选购工作流程、挑选时间地点和积分排队最终榜等,以便本人顺利选购本次房源。

房产管理科咨询电话:22194702。


附件.zip

1.选购旧房教职工积分排队第二榜。

2.委托书。

3.关于选购旧房的预通知:https://news.henu.edu.cn/info/1009/119356.htm

4.关于报名选购旧房的通知:https://news.henu.edu.cn/info/1009/117396.htm

总务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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