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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工作,根据《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办法》(校党发〔2017〕72号)文件精神,校文明办将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文明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本单位教职工2018年1—6月份的文明考核。考核内容只报送未达标人员名单,其中涉及:请假(事假、病假)、旷工、非公派外出、受处分等情况的教职工,并注明未达标原因及具体时间。

二.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填写《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5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电子版发送到henuwm@126.com。

三、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做好考核工作,对应该取消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将依照《发放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四、上半年的志愿服务考核,因此项考核是今年首次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经校文明办研究,考核时间定为4—6月。各单位对照考核时间对本单位教职工活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未完成的志愿服务时长可在下半年任意时间增加活动次数,完成考核。校文明办于12月底进行全年考核,对未完成的教职工将按照文件要求取消其相应月份的精神文明建设奖。

附件.zip


校文明办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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