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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博士)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并能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5.2017、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

7. 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热爱学生工作,愿意在此岗位上连续工作至少4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应聘者提交有关材料,学校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4.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考察测试。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并上报聘用人员材料(上报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聘后待遇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不享受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校聘副教授、生活补贴等待遇。

四、注意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网络报名;报名邮箱为henufdy@163.com ,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20日18:00。

2.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3.网络报名时,暂未能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上证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5.咨询电话

学生处:贺老师 15003781532

6.监督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371-69691975

省人社厅事业处:0371-69690394

校纪委、监察处:0371-22866053

  附件.doc

河南大学

2018年6月25日

  • 附件【公告一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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