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强化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精神,按照《河南大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加快以下财政资金支付进度:
1、2017年度财政结转资金6月底须支付70%以上,8月底前须支付90%以上,9月底前支付完毕。主要包括优势特色学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综合实力提升项目奖补、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省拨学生公寓维修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科研类经费、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和学校2017年安排的一次性专项经费等。
2、2018年学校预算安排基本运行类、基本发展类、基本任务类、重点发展类经费,至今年6月底、9月底、12月底,执行进度应分别达到50%、75%、100%。
3、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统管经费执行进度的监管。统管经费须在学校下达指标一个月内细化落实,报财务处下达,原则上拨付项目实施单位。2018年学校预算安排的统管经费主要包括:本科教育改革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费、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经费、公共服务体系改善经费等。
财政资金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资源争取的大局,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性,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按时间节点支付的财政资金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回统筹安排,不再返还。
联系电话:内线2290,外线22863446
财务处
2018年4月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