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财政厅通知,要求学校新增编制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规划,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地方高校在具体使用专项资金时,要注重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向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向进行规划申报,相关单位可任选一个方向限报一项,同时要确保申报的项目当年能够实施完毕。项目申报资金按照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学校自筹各90%、5%、5%的比例进行规划。同时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项目报送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择优予以立项支持,且中央和省也将对规划调整幅度进行限制,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导向和单位客观实际,支持重点,突出特色,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申请书。申报书中数字单位均统一使用万元,不保留小数点。
请于3月23日下午5:30之前将纸质申请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edasgk@126.com。
联系人:财务处 李俊义 22863446/22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张俨娜 23886210/2787
附件: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财务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