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全校学生发扬自强自立、拼搏奋斗的精神,弘扬传统美德,树立积极进取的青年学生榜样,进一步深化特色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
2、自强之星:自立、自尊、自信,意志坚韧、百折不挠,以微笑面对生活困境、以奋斗回应人生坎坷者;
3、公益之星: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在志愿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文明之星:文明友爱,在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者;
5、诚信之星:品行正直,实事求是,诚信做人,不弄虚作假,在师生中形成高度信誉者;
6、才艺之星:热心文艺,在演讲、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在各级各类文艺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7、奉献之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的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忠于职守,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者;
8、创业之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研发和大学生团队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二、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学院初评(3月28日至4月8日)
学院组织各年级按照评选项目,自下而上挖掘典型事迹,对各年级推荐人员的事迹材料进行评议并对学生事迹的真实性予以考察审定,最终按照每类别1人的推荐范围,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共8人。推荐名单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连同事迹材料(每人3000字以上)上报,报送时间截止为2014年4月8日。
2、第二阶段:事迹展示(4月9日至4月15日)
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子的典型事迹通过网络宣传、展板公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同时收集师生评议反馈。
3、第三阶段:学校评审(4月15日至4月30日)
学校组织专门评委会开展评议,按照每星10人的比例,遴选出表现特别突出的80人予以表彰。
4、第四阶段:宣传巡讲(5月至6月)
学校将组织开展“我们身边的青春榜样”河南大学校园之星巡回报告会,宣传典型事迹、推进学风建设。
三、有关要求
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内涵,把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要始终注意突出群众性这一特点,畅通推荐渠道,使评选活动成为广大学生学习模范人物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的过程,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努力提高活动影响力,增强活动教育效果。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