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4〕8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省“招才引智”专项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4月下旬起对来豫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分批进行身份认定审核。现就开展第一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留学国(境)外,并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我校工作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盖章栏目不需所在单位盖章);
2、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4、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1份;
5、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1张粘贴在《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相应位置上,另1张背面写明工作单位和姓名)。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于4月1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 猛 胡 斌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外线) 8228(内线)
附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 件 :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