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参加2013-2014年度居民医保的毕业生,请于6月7至9日持本年度(2013年9月1日-2014年6月8日)校医院门诊医药费票据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办理报销手续,其他各年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待本年度结束后集中在9月下旬办理。
请互相转告。
地点:金明校区医疗保健中心二楼 6月7、8日 明伦校区 校医院医保科(住院部一楼)6月9日
校医院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