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2015下半年重慢病工作开始了,为了方便我校职工生就医。如有办理重症慢性病需求的人员,请尽快与校医院重慢病诊室联系,按要求合理安排申报工作。
1、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7日
地点:校医院重慢病诊室(明伦校区校医院门诊楼一楼)
2、所需材料内容及要求
初审:申请表一份;本人照片2张(1寸);基本医疗卡(带照片);复印住院病历(病案首页、入院、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复审:需提供一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门诊检查报告单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复审表、重慢病就医卡原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
3、咨询电话: 22868833—8478 22195556
13937856656
校 医 院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