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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整工作纪律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万合利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干部调整工作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申报人员以任何形式推介自己和拉票。
2、严禁非申报人员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接受委托或者授意其他人出面打招呼、拉关系。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对违反上述纪律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申报人员,随时查实随时取消相关资格,并予以通报;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通报;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者,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举报电话:组织部 2613、22866051
校纪委 2676、22866053
15003781377

组织部 纪委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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