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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度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申报条件

实施范围为我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附件1)执行;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单位推荐意见处,基层单位不签字盖章);

2.《2016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3)一式40份,A3纸打印;

3.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4.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中所列各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代表性著作、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推荐人选;经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主要负责人在《2016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单位推荐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三)材料审核。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由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结果公示。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学校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照《河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复议。

(六)整理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将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签约上岗。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后,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日程安排

7月21日,部署启动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

7月22日—8月10日,申报人准备材料,基层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推荐上报;

8月11日,基层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材料至河南大学人事处会议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10);

8月12日—8月20日,学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8月21日—8月26日,学校组织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8月27日—8月31日,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9月1日—9月5日,整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臧国轻

联系方式:3905(内线) 22196969(外线)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附件3:2016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

附件4: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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