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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除2020-2021年度取暖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尊敬的全校教职工:

2020-2021年度取暖费核算工作已经结束,在职人员的取暖费将从2022年12月份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将从发放的取暖补贴中予以抵扣代缴;具体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0.175/元/天/㎡×建筑面积的90%×120天。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房管科: 0371-22194702

动力中心: 0371-22868381

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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