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19〕11号)文件相关规定,近期,河南省科技厅将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科研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发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充足的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二)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承担有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三)具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签署有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须涵盖实验室三年建设期),合作方协议签署人须为合作单位正式人员。合作团队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实验室主任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外语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须为我校职工或与我校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者。
(五)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豫开展合作研发工作。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六)依托学院/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实验室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重点支持疫情防控、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领域。
(二)申报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应规范,格式为“河南省+研发方向+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Henan International Joint Laboratory of XXX”,研发方向要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不能过于宽泛。
(三)根据申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
(四)联合实验室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同一单位同一领域不重复建设,团队主要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联合实验室申报和建设。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与我校科研平台管理科取得联系后,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近三年数据),科技合作协议复印件需经科研管理部门确认并盖章。网上申报受理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填报后,从系统中导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使用A4纸正反印刷胶装成1册,一式6份(含电子版)于2020年9月28日之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59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恺 侯亚彬
联系电话:23886215,2786
电子邮箱:zdsys@henu.edu.cn
附件: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