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公告三十三: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遵照我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由我处组织开展实验室防疫安全现场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根据《公告三十三: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查情况,填写《河南大学实验室防疫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
检查单位: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材料学院(高效显示与照明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基础医学院(抗体药物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
检查单位:化学化工学院、药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环境与规划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检查单位: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