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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9〕4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9〕43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省派第一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2.省派第一书记候选人选原则上推荐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注重推荐政治强、作风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原则上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选派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选。

按照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基层党组织推荐、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派。具体程序:个人报名、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组织部资格审查、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后上报学校党委提出初步人选、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人选、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三、任职要求

省派第一书记任职期限为2至3年。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认真落实“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四项职责,对照《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任务清单》和《贫困村脱贫后驻村第一书记帮扶任务清单》开展工作,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把驻村工作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四、驻村待遇

任职期间,坚持驻村工作,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学校对派出人员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相关要求

1.按照省委确定的“提前选好、逐步介入、以老带新、有序轮换”要求,2019年12月份启动新一批第一书记选派工作,2020年2月份新任第一书记入村,现任第一书记继续留任到2020年5月份,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以老带新,实现新老第一书记的有序轮换和顺利交接。

2.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请于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7:30以前将《省派第一书记报名审批表》(加盖公章)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zzb@hen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志远 22866051(内线60400)

附件:省派第一书记报名审批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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