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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挑选22号院地下储藏室的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及报名教职工:

目前,22号院储藏室已具备使用条件。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2号院储藏室挑选方案公布如下,挑选时间预计为2020年1月10日左右,具体挑选时间另行通知,请向在本单位报名的教职工传达,请教职工妥善安排时间。

一、选购22号院储藏室人员范围及报名情况说明

选购22号院储藏室人员范围是选购22号院住房的教职工。

目前,报名选购22号院储藏室教职工名单(第一榜,暂按楼排序)详见附件1,报名名单中相关信息如有错误请教职工尽快携相关证件证明到总务处房产管理科(明伦校区西一斋105室)纠错。

二、选购22号院储藏室原则

(一)本次储藏室挑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就近挑选的原则进行。

(二)储藏室挑选定位后,在挑选现场教职工需将储藏室全款交齐(请携带银行卡刷卡交款,银行暂不受理现金付款和微信支付宝付款)。未在现场交齐者,视为自动放弃,挑选无效。

(三)教职工挑选储藏室定位后,可根据个人意愿与其他教职工挑选的储藏室互换,集中挑选储藏室工作结束后办理互换手续。

(四)集中排队挑选储藏室时,一个积分排队、一套住房只能挑选一个储藏室。住房发生交易流转的,受让人在取得转让人授权的前提下,受让人可以转让人的积分排队挑选储藏室,并签订授权书(见附件2)。未取得授权按照交齐购房款日期先后挑选。

教职工无法到现场挑选储藏室的,可委托他人到场挑选,需签订委托书(见附件3)并由报名单位出具介绍信(见附件4)。

三、22号院储藏室挑选规则

教职工挑选储藏室批次及顺序为:

第1批,交齐购房款、参加2011年7月积分排队选房的教职工,依据校办发[2010]22号文件(附件5),按照2011年积分规则和挑房顺序排队挑选储藏室。

第2批,交齐购房款、参加2013年4月15日附属单位选房的教职工,依照校办发[2010]22号文件积分原则,排队挑选储藏室,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

第3批,交齐购房款、2010年7月1日起到校工作,参加2014年5月15日博士排队选房的教职工,按照2014年5月15日博士积分排队挑选储藏室。

第4批,交齐购房款的其他人员,根据交齐购房款日期先后挑选储藏室。交齐购房款日期相同者,按照出生日期年龄大者优先挑选储藏室。请本批次人员尽快携交纳住房尾款票据到房产管理科登记。

第5批,未交齐22号院购房款的个别教职工,按照对应的第1、2、3批的原则、批次顺序及相应积分规则排队挑选储藏室。在此,建议未交齐22号院购房款的个别教职工在挑选储藏室前尽快交齐购房款,以免影响挑选储藏室批次和顺序。交房款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历次交22号院房款票据,办理地点为明伦校区西一斋105室、明伦校区中国银行二楼大厅和金明校区哲管院办公楼二楼421室。

四、22号院储藏室说明

22号院共有地下储藏室1963间,暂按1685元/平米收取储藏室款,最终价格以工程决算价为准,多退少补。储藏室房间号及价格明细和储藏室图纸参看《关于22号院地下储藏室选购报名的通知》(见附件6)。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自愿选购,挑选储藏室定位后,在挑选现场教职工需将储藏室全款交齐,未在现场交齐者,视为自动放弃,挑选无效。

六、工作要求

全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在本单位报名教职工中的传达与解释工作、教职工报名情况查询工作和介绍信出具等工作,为教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挑选储藏室教职工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备齐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挑选储藏室。

附件.zip

1、报名选购22号院储藏室教职工名单(第一榜)

2、授权书

3、委托书

4、介绍信

5、校办发[2010]22号文件

6、关于22号院地下储藏室选购报名的通知--http://news.henu.edu.cn/info/1009/106243.htm

河南大学周转房建设管理与服务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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