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7.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五、邀请函、外语水平、资格有效期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六、网上申报及报送材料
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者,请填写《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处级干部须经组织部签字盖章)后,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申请人须于10月20-3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3)。
联系人:臧国轻 彭丽萍
联系电话:22196969
附件.zip
人事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