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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基层党组织: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整治“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规定,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带头抵制不良风气,现就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严格公务用车,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应急等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其他公车要进行封存。请相关单位于 2019 年 4月 4 日 18点前将公车封存情况(封存车辆车牌号、封存地点等)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报备,学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文明祭扫,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清明节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家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

四、强化监督责任,严查违纪违规行为。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格监督检查,受理监督举报。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并按照“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带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15003781377

0371-22866053

监督举报邮箱:hdjw@henu.edu.cn

中共河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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