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上午,由著名法学家陈忠林教授主讲的题为《“恶法”非法》的学术报告在校新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法学院副院长耿勇博士主持了报告会。法学院部分教师及全体研究生聆听了报告。
陈忠林教授担任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在国际上也有很高的学术地位,任意大利社会科学和应用科学学生质量最高的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客座研究员、合同教授。
在为时两个小时的报告中,陈忠林教授从我国法学的现状出发,围绕法律与情理相冲突的话题,提出了法的核心、基础、灵魂既不是规则,也不是规律,而是情理,即常识、常理、常情;法必须以人心、人性、常识、常理为指导;法律冲突的解决不是靠法律专业人士,而是靠普通老百姓来解决;法律工作者须具备“心与民相通,理与民相同”的素质等一系列崭新的学术观点,并佐以大量的实例、史料加以证明。陈忠林教授独具慧眼的见解在学生中产生了极大的轰动,在学术界也引起极大的反响。
陈忠林教授被聘请为河南大学兼职教授,他的到来,不仅给广大法学专业学生带来了新颖的学术思想,也将为法学院学术研究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