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3日、24日上午,应法学院陈景良院长的邀请,清华大学教授、留澳博士许章润先生在我校科技馆二楼报告厅作了两场题为“法律是有情的”和“现代法制的悖论”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陈景良同志主持。
许章润教授是当今法学界知名的中青年学者,早年曾留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在法理学、法哲学、宪法学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享有较高的学术威望。
首场报告伊始,许教授就用“七朝古都,百年学府;江北水城,中华沃土”表达了他初次来汴的印象。接着,他从评析我国法学现状入手,着重分析了法律与道德、法意与人情两大关系,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学术观点。许章润教授认为:法律问题首先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伸张;法律体系是一个规则体系,也是一个意义体系;法律真实应首先反映自然真实、历史真实,并以价值真实为支撑;我们追求的法治社会应当是天理、人情、国法的和谐统一。在“现代法制的悖论”报告中,主要讲述了我国法制化进程中产生的三个悖论,即横向移植近代西方现有的法律规范与我国国情无法完全吻合的悖论;立法稳定性与变动性的悖论;全国统一立法与地方部门立法之间冲突的悖论,并深入分析了三个悖论存在的原因。
两场报告中,许章润教授还回答了现场师生的提问。许章润教授卓越的才智、缜密的思辨、幽默的语言赢得了现场听众的一阵阵掌声;其达观的生活态度、宽容的学术心态、儒雅的学者风范更是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师生。最后,法学院李振江教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院党总支书记王明锁教授作了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