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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座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作者:法学院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万合利

5月5日上午,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带领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组织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李广宇主持。

李广宇强调,为了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不仅要依托巡回区各高校教学研究资源锻炼培养自己的队伍,也要敢于打破制度壁垒,充分利用自身审判实践优势,为巡回区高校打造优质的教学实践基地。娄丙录在发言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培养大批高素质法律人才,因此,肩负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光荣使命的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同时,更要深入触接司法实践,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河南大学法学院近年来高度重视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与多个司法实务部门共建实践教学平台,积极探索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

河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贠小倩和马静两位同学代表学生结合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座谈会并进行了发言。

座谈会上,娄丙录代表河南大学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就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人员“双向”交流、图书资料资源共享等方面创建长效合作机制。这一合作意向的签订标志着河南大学法学院首次与我国最高审判机关牵手合作,共建法治人才培养平台,有利于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我国最高审判机构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河南大学,提升河南大学法学院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河南、山西、湖北、安徽4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2016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推动国家审判机关重心下移,防止司法干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被社会誉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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