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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签订合作协议

作者:经济学院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为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见行见效,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动力,8月10日下午,河南大学经济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南院一楼会议室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长霖,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文凯,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程金辉,经济学院执行院长、党委副书记郑展鹏以及经济学院相关领导、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刘文凯主持。

郭长霖在致辞中表示,长期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与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在高质量党建、税收科研、税收宣传、大学生培养、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系列合作,取得明显成效;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在务实深化税务部门与高校合作方面开创了新的局面,今后双方要携手并肩、密切协作,不断拓展合作渠道、合作广度、合作深度,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刘文凯介绍了市税务局基本情况,回顾了多年来与经济学院的合作情况,表示双方的紧密合作为开封市税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程金辉详细介绍了学院的建设情况,以及与税务局合作的丰硕成果。他表示,学院多年来始终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的合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多个重大税收科研项目和高层次税收宣传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良好社会反响。经济学院将以此次合作协议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全面加强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的合作,推动院税双方的双向奔赴,双向赋能,以“智”提“质”,进一步打通“产学研用”链条,实现双方优势叠加、资源共享,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随后,郭长霖和郑展鹏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

经济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进行院税合作,是双方深入推进改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加强筹划、发挥优势、资源分享、互惠进步”的原则,在党的建设、税收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宣传、税收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不断优化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合作效能,共同推动税务工作保稳提质,服务开封市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签约仪式后,学院党委副书记翟志远、副院长郑珂一行与刘文凯等一起到开封示范区税务局看望学院暑期实习学生,并与同学们进行座谈。示范区税务局领导黄锦威、余淼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与座谈。与会实习生代表依次介绍了一个多月以来的实习生活情况和实习心得,与会的双方领导对同学们取得的进步表示欣慰,并勉励大家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品质、提升本领能力,做到知行合一,理论和实践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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