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促进我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提高档案服务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12月3日,我校下发了《河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2009】264号、《河南大学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009】265号(以下简称《办法》)两个文件,这是我校自1995年制定《办法》以来,经过十多年实践探索后的修订和制定。这两份文件分别是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制定、修订。《河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及职责、档案的收集与归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公布和利用、档案的鉴定和销毁、档案工作人员、奖励与处罚、附则九章,共三十条。这两个《办法》的显著特点是首次明确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校长负责制”、重大活动的档案管理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赋予了档案馆的检查和指导职责,为学校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我们要以学校上述文件的颁布为契机,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重新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与时俱进,以人为本,抢抓机遇,提高定位,促进学校档案事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