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上午,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揭牌暨法律硕士职业导师聘任仪式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校常务副校长赵国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超,常务副检察长李建忠,我校法学院有关负责人主席台就坐,受聘法律硕士职业导师和开封市检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代表等百余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娄丙录主持。
仪式在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赵国祥和张志超共同为河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揭牌。并为受聘的11名法律硕士职业导师颁发聘书。
张志超对河南大学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给予的信任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受聘职业导师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孙君健介绍了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推行的“双导师制”法硕职业导师聘任情况并宣读了受聘职业导师名单。
随后,我校法学院院长陈景良代表法学院对开封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相信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的设立和职业导师的聘任,将为河南大学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实务人才提供重要保障,并希望通过这种高层次的合作将河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杨保全代表受聘导师表示,既要珍惜河南大学授予法律硕士职业导师的高尚荣誉,也会肩负其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中的责任,开设相关领域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或举办专题讲座,并与学业导师磋商,确定法律硕士研究生所承担的相关科研工作内容及社会实践计划,重点负责指导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全面履行职业导师的职责。
赵国祥从不同时期大学的发展历程所孕育出的现代大学所应具备的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服务社会的三大职能出发,强调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服务社会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作为河南大学首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的设立标志着河南大学专业学位教育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也是河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首批受聘的法律硕士职业导师,既是检察系统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也是河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能够结合各自的司法实践努力履行导师职责,为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作出重要的贡献。河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的揭牌和职业导师的聘任,必将为双方在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以及在理论与实务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既是检察院对河南大学的支持,也是河南大学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个主要平台。同时,希望法学院充分利用这一优越条件,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和职业导师的作用,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实务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