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也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12月4日,我校举行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明伦校区大礼堂广场上,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和法学院主办的“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师生驻足。法律服务中心的同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诉讼时效、大学生维权等法律常识,并以展板的形式展示了我国在“五五普法”期间的法治建设成果。
在金明广场,我校法律服务中心和开封市司法局等单位一起为市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志愿者们配合今年法制宣传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现场为市民提供咨询,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知识,赢得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当日晚上,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409教室举行了“12•4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讲座。法学院副教授郭绍敏应邀与同学们探讨了我国宪政模式的历史、现状与发展。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是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