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的紧急通知》(教电〔2012〕42号)后,我校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对在校生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当日下午,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同时,我校党委副书记王凌、副校长刘志军,受学校党委、行政委托,紧急召集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对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高考期间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更要切实负起责任,把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切实建立起健全的责任体系,形成由分管学生校领导、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的工作网络,扩大工作覆盖面,不留工作死角。三是加强在校学生考勤管理,认真排查在校生的外出情况,务必做到学生在校有记录,学生请假有批件,学生去向有证人。各学院务必于今晚6:30和明日12:30 之前,分两次向学生管理部门反馈学生考勤信息。
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校党委书记关爱和、校长娄源功等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再次对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除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摸清考勤情况之外,学校还决定立即制发文件,通过校园网和学生短信平台等途径,将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所有学院和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