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4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各单位外事工作负责人:
请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将2010-2011学年外籍文教专家聘用计划报送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民生学院计划单独制定,由外语学院统一上报;其他院(系、部、实验室)将计划报送大学外语教学部,并由大学外语教学部统一上报。)
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09-12-4
附件: 外籍文教专家聘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