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1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经校领导研究批准,现通知如下:自2010年元月起,我校正式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由原来每人每月5元提升至每人每月20元。 特此通知。
财务处计划生育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