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22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9月1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23日(星期四),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9月24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有关课程按教务处安排执行。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五)、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6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5日(星期二)、10月6日(星期三),10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四)。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有关课程按教务处安排执行。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21日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和留校学生的生活。一般不要组织集体出游,若组织集体出游,须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领导同意。
国庆节过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