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决定10月12日开始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望各单位提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送交保卫处党政办公室。
检查内容:
(一) 单位是否按照《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大学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 是否落实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三) 是否落实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 是否落实对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五) 公众聚集场所、学生公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畅通。
(六) 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无安全保障。
(七) 秋冬季节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到“消防自管、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河南大学
20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