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宣[2004]16号)精神,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初步人选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一批系统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优秀理论人才;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优秀文学艺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增强中原文化国际影响力和实现中原崛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导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热爱党的宣传文化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3、业务精湛。学风严谨,学识渊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艺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创作表演水平或经营管理水平。
4、成就突出。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对宣传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或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高,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享有较高声誉。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对不符合上述个别条件,但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宣传文化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理论人才专业条件
1、从事理论工作10年以上。
2、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学术造诣,对本专业学科发展贡献比较突出的学科带头人。
4、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一般指获奖人员前3名)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厅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对帮助人们理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释疑解惑,提高认识发挥积极作用。
(三)文艺人才专业条件
1、从事文艺工作10以上。
2、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文艺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奖项,有较高知名度。
4、在表演艺术、美术、文学创作、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部级以上重点艺术院团的拔尖人才,国家保护的重要民族特色和优秀民间文艺项目的骨干人才。在一些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的创作与表演,或举办过省部级以上个人展览、演出,或出版过有艺术、学术价值的专著。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艺术奖项;
(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文学奖项,创作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
(3)能阅读一门外语,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文艺或学术奖项。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推荐“四个一批”人才初步人选需上报以下材料:《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题目用2号宋体,内容用3号仿宋GB2312, A4纸打印。
2、初步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奖励、论文、著作等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各两份。
3、请各单位于2010年11月2日之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人:柴芳;电话:6359,2862669;邮箱:chaifang@henu.edu.cn.
4、各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党委宣传部
人 事 处
2010年10月29日
附件:《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