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0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春霞
一、 根据《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规定》,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审核,2010年下半年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对于原精神文明奖每月高于100元的部分教职工,仍按照过去标准执行。 二、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经校人事处、财务处审核,2010年全校在职在岗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为2010年12月份工资表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附加、福补与预增补贴五项之和。 此两项奖金将分别打入教职工工资存折中,请广大教职工注意查收。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