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和省博管办《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豫博管办〔2011〕7号)精神,今年4月1日至8日将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装订要求见附件3),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4份(A4纸1张,双面打印)。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它的创新项目。博士后以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不收评审费。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4月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 涛 尹 猛
联系方式:8228(内线) 2199595(外线)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3、“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