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8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4月2日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