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通知要求,在我省开展党员干部驻村任职试点工作。
一、选派党员干部人数
从35个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各选派1名处级干部分别到18个省辖市驻村任职。
二、拟任职务和任职时间
省直驻村任职党员干部任派驻的行政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任职时间为3年。
三、选派原则和条件
基本条件: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的处级(含正、副处级调研员)党员干部。
选派原则: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初步人选,报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办公室审定。
有意愿者速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电话:2866051,联系人: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