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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和建设研究型学院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河南大学关于建设研究型学院的若干意见》(校党发〔2011〕32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研究型学院的遴选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和建设研究型学院的数量为全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院总数的30%左右,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最终予以确定。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院报送材料(2011年9月15日前)
申报学院填写《河南大学研究型学院(建设)申报表》和附表(请从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8份)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室(明伦校区老行政楼2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hfz@henu.edu.cn
2.有关部门审核材料(2011年9月30日前)
学校组织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3.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2011年10月31日前)
评审程序为:申报学院汇报本院参评的条件、学科特色和建设目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评议、投票;根据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投票结果,排出顺序。
4.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2011年11月15日前)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研究确定研究型学院建设名单。
5.签订任务书(2011年12月)
入选学院制定十年规划任务书和2012年计划任务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审议任务书,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校长与入选学院院长签订十年规划任务书和2012年计划任务书,正式启动研究型学院建设工作。

三、有关要求

研究型学院遴选和建设工作是落实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百年名校河南大学振兴计划(2011-2020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申报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校文件精神,充分做好论证工作,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论证合理可行。学院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与发展规划处联系;发展规划处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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