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5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继续建设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本次包含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各教学单位参照《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学校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认真遴选,每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项,已经是校级项目的本次不再申报。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各单位所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201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在近年来立项的所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推荐产生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七份);
2.2011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推荐表(本科)(一式七份)、相应佐证材料(含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等复印件)一份;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一式十份),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二份)。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教研科:电话:8232,2866084。
教务处
2011年7月24日
附 件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