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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和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站群超级管理员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及《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河南大学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和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该项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的省级教改项目,具体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的通知》教高〔2011〕595号。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该成果的总结、省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所有材料暂时先提交两份,通过学校评审后,再按照省里要求提交材料。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须提交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办法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凡是2009年以来通过学校结项鉴定的校级教改项目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各单位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鉴定证书(复印件);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所有材料各提交纸质两份以及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教研科邮箱jyk@henu.edu.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的通知
附件2: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3: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4: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9月29日

附 件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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