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还三十而立吗?”——以法律的规定为主视角
主讲人:王明锁 教授
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23日上午9:00金明校区综合教学楼6305教室
2011年10月23日下午2:30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509教室
主讲人简介:
王明锁,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民商法硕士学位点牵头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独著与合作出版著作10本,其中代表性著作有:《票据法理论与实务》(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票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主编有《知识产权法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独著《中国民商法体系哲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家茶座》、《法学杂志》等专业学术刊物或杂志上发表论文60多篇。
曾主持省部级项目,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获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河南省高校优秀教材省级中青年奖等。
内容简介:
孙子对自己的人生做了精辟总结,认为三十而立。学术上对三十而立立什么有不同见解,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作者对而立的年龄也提出了新的看法,这对我们青年学子人生成长独立走向社会会有新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