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需报送的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 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 学历证书原件(博士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 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今年新进教师需到人事处职称科开具相关证明)
9. 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教务处开具的本学期授课通知单或课程表)
10.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260元/人);附件一花名册,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版信息。
注:1、2、3项表格在“河南教师资格网”http:// jszg.haedu.gov.cn/下载,务必按照指定规格打印、填写,复印件均用B5纸张;1—9项材料每人一袋(材料须与花名册对应),第10项花名册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以单位统一备齐上交。
二、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1月1日至7日。
2、申请人须正确填写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输入密码后点击“注册”,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3、现场确认点选择:我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保存注册信息”和“提交注册信息”的两种功能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河南大学。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9、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三、报送申请材料的几点要求
1、11月2日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理论考试成绩单,并按要求放入申请材料袋;
2、需报送的材料,请认真按照上述第一项要求准备、排序(见附件二:申请材料袋内材料排放顺序、表格填写要求及《申请表》样表),于11月7日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见附件三)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学科名称前代码为“B+4位数字”),并与网上填报认定信息数据一致。
4.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相关申请人员须按照上述第二项“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 涛 尹 猛
联系电话:8228(内线) 2199595 (外线)
附件一:《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附件二:申请材料袋内材料排放顺序、表格填写要求及《申请表》样表
附件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 件 : 申请材料